负责编制全市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重点科技攻关、软科学研究、“火炬“、“星火“、成果推广、新产品试制、对外科技合作等科技发展、开发计划;负责编制科技“三项费“的预、决算,并对其使用管理实施监督;研究提出科技发展的优先领域和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办法;优化科技资源的合理配置;综合协调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科技统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运用财政、信贷、税收等经济手段,实施对科技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我市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事务;负责科学技术引进、消化、吸收以及科技系统的引进智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