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咨询动态

第三期

(总第77期)

自贡市科技顾问团办公室                2006年3月16日


珍视名城历史文脉

保护贡井河街  抢救大公井遗址

自贡市科技顾问团顾问    刘亮晖

    自贡地区的井盐生产,发端于东汉,闻名于唐宋,鼎盛于清民。近两千年来,在城市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自贡走过了因盐设镇、因盐设县、直至1939年因盐设市的道路,形成了以井盐文化为主体,悠远绵长、多姿多采的历史文化。198612月,国务院核定公布自贡市为全国第二批38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

    众所周知,自贡之名源于自流井和贡井,而究其自贡市的城市发详地,一是因盐设镇、设县的富世镇及其“富世井”,二是因盐设镇、设县的公井镇及其“大公井”。日升月落、物换星移,经过近两千年漫长岁月的风风雨雨,史料记载的位于富世县“西南五十步”(古制:一步六尺)的“富义井”,其具体位置己不可考;而史料记载的“大公井”遗址至今仍留存于我市贡井的老街、河街地区。史料显示,继东汉章帝时期(公元76-88年)在今富顺县西南开凿成功著名的“富世盐井”之后,南北朝时期(公元420-589年),又在今贡井河街中段现东岳庙处凿成了以“大公井”为代表的一批盐井。随着盐业生产的发展,该地区人口逐渐聚集,经济逐日繁荣。狭长的河街己难以满足发展的需要,镇开始从旭水河边的河街一带跨越陡岩向二阶台地上的老街地区连片发展。《元和郡县志》记载:“公井县,西北至荣州九十里,本汉江阳县地,属犍为郡。北周武帝时(公元561-578年)于此设公井镇。隋因之,唐武德元年(公元618年),于镇置荣州,因改镇为县。县有盐井十所,又有大公井,故县、镇因以为名”,其治所在今和平路小学处,现有小地名“衙门口”可佐证。由此可见,今之贡井老街、河街地区至少在1400多年前的南北朝时期,己因盐设镇、设县而载入史册。随着北宋庆历、皇佑年间(公元1040-1054年)四川卓筒小口深井的出现,这一地区盐业进一步发展。明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在公井镇专门设立“新罗盐课司”管理盐政。其时,公井镇年产盐己达50万公斤。这口有名的“大公井”,其井位据传在今贡井河街东岳庙菩萨座像之下,后因庙宇改作民房,井位在一居民床下。贡井区文物部门曾在此发掘,此井只是深、宽仅数米的早期大口浅井,据考证,贡井河街一带此类大口浅井共有13口之多。

    鉴于上述的“大公井”是名城自贡因盐井设镇、设县,直至因盐设市而至今唯一可考其址的古老盐井,是城市悠久历史文脉的有力见证,在自贡的城市发展史上弥足珍贵。因此,早在1986年我市经国务院核定成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后的第三年,贡井区人民政府即于19897月将“老街、河街”和“大公井遗址”同时公布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先后批准实施的我市“90总规”和“03总规”亦将“贡井老街、河街”和“大公井遗址”一并列入了名城实体保护重点项目范围。但是,从近年的实际情况看,该两处关系城市文脉的文物保护单位的现实状况却着实十分令人耽忧。

    一是继2002年本人以市政协委员名义以《背街小巷整治应注意名城历史街区保护要求》为题,对贡井老街南华宫、贵州庙之间巷道由石板路改为水泥路提出批评建议之后,历史悠久、风貌古朴的河街近年又不幸被作为一般的背街小巷进行了整治,将老石板古盐道全部改为了水泥路面,虽说方便了居民出行,但却违背了《自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违背了“保护历史真实载体、保护历史环境”的名城保护原则,也不符合贡井区人民政府将其列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初衷,好事没有完全办好。

    二是“大公井遗址” 所在的东岳庙旧址,近年来由于保坎年久失修,加之周边排水不畅,致使庙前月台逐年下沉。特别是去年夏季以来,古朴的石砌月台、石栏杆和附生的黄桷树更是一塌到底,不仅完全截断了河街道路,多户民居相继被迫拆除,而且对东岳庙和“大公井遗址”以及众多居民构成严重威胁。眼看今年洪期将至,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将会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对名城历史文脉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自贡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和《自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都制定了将我市建设成为“独具特色的文化旅游城市”的目标。井盐文化作为名城自贡的母体文化,是构成名城特色的主体和核心,而贡井河街及“大公井遗址”作为不可多得的井盐历史文化遗存, 则是体现和展示名城文脉和特色极为珍贵的实物载体。珍视名城历史文脉,切实有效地保护它们,是建设“独具特色的文化旅游城市”的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去年以来,“自流井老街”的保护性整治工程为我市名城特色的发掘和展示提供了一个好的先例。为有利贡井“老街、河街”和“大公井遗址”的有效保护,实现市府建设“独具特色的文化旅游城市”的目标,确保名城的可持续发展,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请市、区建设和文化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关于“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及时对贡井河街及“大公井遗址”所在地段的地质灾害情况进行调研,组织专家进行专题论证,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彻底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在保护抢救“大公井遗址”及民居的同时,搜齐整理原有的堡坎、地面、栏杆石料,按原月台形制进行恢复,还原大公古井的历史环境风貌。

    二、请区建设部门立即停止和纠正对名城重点保护街区——老街、河街片区各街巷所进行的“建设性破坏”整治方式,下功夫集中搜集非保护地区的街巷石板,逐步恢复老街、河街片区已改水泥路面街巷原有的石板老街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