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科技局 自科管[2002]1号 各区县科技局、市属企事业单位、各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技术贸易机构: 为促进我市技术市场发展,使我市技术市场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国家促进技术市场发展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四川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现就规范我市技术市场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和管理 1、合同认定 合同认定按照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四部门发布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和科技部《技术合同认定规则》执行。认定时要注意判别合同性质,注意合同知识产权归属、技术保密和区分技术性与非技术性交易等,并在合同上载明技术交易额。 2、合同登记 新的合同登记编码共16位。顺次为:1~4位——合同认定登记年度;5~8位——地区编码;9~10位——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编码;11位——合同类别码;12~16位——合同流水号。 从2002年起,按上述编码方法登记技术合同,推广使用2001年科技部制发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并在登记时使用《国家技术市场管理软件》出具《技术合同登记表》,加盖技术合同登记专用章。 各认定登记机构编码如下: 市科技局—01;市科协—02;市技协—03;自井区科技局—04;贡井区科技局—05;大安区科技局—06;盐滩区科技局—07;富顺县科技局—08;荣县科技局—09。 3、合同管理 从2002年起,统一使用《国家技术市场管理软件》对技术合同进行管理。在操作中,填报和合计单位名称按合同管理单位公章名称全称填写,合同交易主体名称也要按其公章名称全称填写,不能使用简称。 二、技术合同项目奖酬金的申报、审批 1、申报提取奖酬金,其技术合同项目要执行完毕,交易资金全部到位。对于跨越时间较长,约定分期履行的技术合同,如当期合同全部执行结束,且当期交易资金全部到位,并能完整、清楚核算技术收益的,也可申报提取。 2、申报、审批提供资料 (1)、单位向科技部门提出的奖酬金提取申请报告1份; (2)、加盖技术合同登记专用章的《技术合同登记表》(复印件)1份; (3)、提取额在5万元以上的合同项目技术性收益核算表1份。 (4)、《自贡市技术合同项目奖酬金申报审批表》4份; 3、奖酬金的审批按市科委、市地税局自科字(2000)34号文件规定的政策和办法执行。 三、技术合同项目免税的申报、审批 1、申报审批提供资料 (1)、单位向税务机关提出的免税申请报告2份; (2)《自贡市技术合同统计表》2份,如一次性申报项目较少可不填,使用《技术合同登记表》代替。 (3)、经批准的《自贡市技术合同项目奖酬金申报审批表》2份; (4)、《自贡市技术合同项目免税申报审批表》4份; (5)、税务机关要求出具的其它资料,如书面合同。 2、审批管理 免税申报审批按市科委、市地税局自科字(2000)34号文件规定,由市和区县科技部门审查同意后,报经县以上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免征营业税或所得税额在50万元以下的技术合同,由县以上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报市地税局备案;免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技术合同,由市科技局转省科技厅(抄市地税局备案)认定后,报省地税局审批。 四、实行技术市场信息网络化管理 科技部和省科技厅要求,从2002年起实行技术市场信息网络化管理,管理信息和统计报表实行网上报送。 为此,科技行政部门及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机构,要加快设施的配备和完善,尽快达到实施网络化管理的基本要求,提高技术市场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