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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1]43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和运用,全面实施老工业城市改造,推动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知识产权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充分认识知识产权工作对我市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知识经济的兴起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得到历史性提升,知识产权制度作为国际通行的保护智力劳动成果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在经济、科技、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激励发明创新、规范市场竞争、调整利益分配的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市以专利、商标、著作权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强化,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一些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意识比较薄弱,不善于运用必要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管理手段,导致无形资产大量流失;对知识产权经费投入不足;知识产权工作体系不健全;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不够等问题严重影响了科技创新机制的形成和良性运转。为此,各级、各部门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要充分认识知识产权工作在我市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增强知识产权法制观念和保护意识,把知识产权工作作为我市跨越式发展的战略举措来抓。 (二)我市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思想: 按照增强科技持续创新能力,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方针,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以强化执法监督和依法行政为手段,以增强知识产权总量,提高原创性为目的,扶持和保护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产业化,构建有利于经济发展、科技进步、文化繁荣的法律制度和市场环境。 二、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运用,推动我市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 (一)各企事业单位要制定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制度,注重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要把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纳入到各自单位总体发展战略当中,与科研开发和生产经营并重。在技术创新、市场经营、分配奖励、科学决策的管理体系中,加强知识产权工作,逐步形成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和促进创新,并通过技术创新不断取得新的知识产权的良性发展机制。要尽快制定和实施专利战略、商标战略,抓好著作权保护,充分利用专利文献信息制定正确的技术创新策略,确定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提高研究开发的起点、水平、质量和效率,对取得的技术创新成果应及时申请专利、注册商标和确认著作权归属,或采取其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依法取得知识产权。 (二)建立知识产权市场化运作机制。 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资产的评估登记工作,使知识产权价值化,并将其纳入企业资产、财务核算管理体系。企事业单位在资产重组和组建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或对外投资时,要对本单位的专利、商标、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作为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价入股(所占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或授权使用、特许经营,要在合同中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无形资产和可能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以及可能发生的侵犯第三方的责任作出明确的约定,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及时办理申请或注册手续。要及时在技术、产品、服务出口或即将出口的国家(地区)进行知识产权的申请或注册,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三)建立、健全技术(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企事业单位要对本单位的技术秘密予以严格界定,及时采取合法、有效的保护措施,管好、用好技术(商业)秘密。科技人员以调离、辞职、离岗、兼职等方式领办、创办科技企业时,不得将原单位拥有的知识产权特别是技术秘密,擅自提供给其它单位和个人,侵害原单位的技术权益。 (四)建立、健全进出口贸易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企事业单位进口货物或接受委托从事来料加工、进口有关原材料涉及出口国知识产权的,应查明出口方或委托方是否为该知识产权的合法拥有者,并应在货物贸易或委托加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引进境外技术时,要及时进行知识产权检索,避免侵犯他人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或引进无效专利技术。企业在接受定牌加工时,要向定牌商索取商标证明并签定许可合同,避免造成侵权纠纷。向境外出口产品或进行技术许可、转让时,要进行有关国家或地区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检索,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及时向技术、产品出口或即将出口的国家(地区)进行专利申请或商标注册。 (五)加强知识产权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积极开展知识产权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外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先进经验与科学方法,引导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国际竞争。积极开展与国外大学、科研机构、企业的知识产权项目合作,处理好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关系,妥善解决涉外知识产权纠纷。 (六)培育知识产权工作示范企业。 围绕经济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在我市支柱产业和重点优势企业中,大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营业务和核心作用突出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力争在5年时间内,拥有10家省、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通过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提高技术创新在科技、经济竞争中的实际效益,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和名牌产品。 三、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鼓励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一)加大知识产权扶持力度。 将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质量及其保护情况,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中心以及高新技术、技术创新成果等认定和评价的重要条件和指标,作为申请政府计划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风险投资资金和担保资金使用的重要条件。在财政资助的研究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化项目的立项、评审、实施和成果鉴定及产业化中,要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技术交易财税优惠政策。 (二)强化知识产权管理。 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拥有知识产权,特别是发明专利的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项目优先立项。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研究开发应进行项目知识产权信息分析。要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科技成果管理体系,将项目的知识产权状况作为科技成果鉴定的重要内容。对需要申请专利的科技成果,应先申请专利然后再组织鉴定。 (三)支持专利申请和实施开发。 从2004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作为全市专利申请资助资金,重点用于扶持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项目申请专利。科技三项费等科技事业发展资金也要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项目作重点倾斜。 (四)鼓励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 将获得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以及专利开发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职称评定、职级晋升的重要指标。科技成果、专利权拥有单位转让科技成果、专利权或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技术的,应当从转让和许可收入或股份中提取10—30%的比例,奖励给发明人、设计人和为专利技术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也可以采取期权、股份或其它方式奖励专利技术的发明人、设计人。 (五)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 鼓励创办专利孵化器和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吸引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人进入孵化器创业发展。积极培育各种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加强管理和指导,引导其独立、客观、公正执业和规范发展,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四、加强领导,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力度,有效保护知识产权 (一)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健全和完善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负责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协调。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把知识产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目标,明确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健全工作责任制。各级要将知识产权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 (二)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和培训。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宣传计划,分期分批对各级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及高等院校负责人、科技人员、管理人员等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培训。各级党校和各部门的培训机构要将知识产权知识纳入日常教学内容,列为科技人员继续教育的必修课程。 (三)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 要建设一支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知识产权工作队伍,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完善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的工作条件,加强行政执法力度,提高管理水平,依法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 (四)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知识产权工作。 知识产权、科技、文化、教育、广播、电视、报刊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大力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有关的知识产权规则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经济、科技、贸易、外事和知识产权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共同推动我市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工商、文化、质监、海关、司法、公安等部门要相互配合,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严格查处各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和违法行为,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知识产权纠纷,大力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做好重点区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检查工作。对涉嫌知识产权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〇〇四年二月十六日 |